发布时间:2022-05-13 热度:
| 咨询时间 | 2022年5月12日 | 答复时间 | 2022年5月12日 |
| 咨询标题 | 纳税人享受留抵退税后还能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吗? | ||
| 答复内容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规定: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 本公告自2022年4月1日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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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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