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05 热度:
| 咨询时间 | 2022年7月4日 | 答复时间 | 2022年7月4日 |
| 咨询标题 | 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时,如何填报增值税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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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内容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 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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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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