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咨询时间 | 2023年3月7日 | 答复时间 | 2023年3月7日 |
| 咨询标题 | 小规模纳税人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可以用来抵扣进项税额吗? | ||
| 答复内容 |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
||
| 答复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 ||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提供海南公司注册、海南代理记账、海南法律服务、海南猎头招聘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