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中心 > 海南税务问答 >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如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发布时间:2025-01-01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从各种来源获得的全部收入,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 = 综合所得总额 - 个人所得税的各项扣除 - 免征额

其中,个人所得税的各项扣除包括基本减除费用、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大病医疗等专项扣除以及其他扣除。

免征额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免征额标准,根据不同的收入来源和纳税人的家庭状况而有所不同。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提供海南公司注册、海南代理记账、海南法律服务、海南猎头招聘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海南公司注册首选民企服务中心
x
如有疑问,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