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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信用常见的扣分项目有哪些?修复条件有哪
发布时间:2025-02-06

纳税信用常见扣分项目和修复条件有哪些?哪些情况不能评A?哪些情况直接判D?对于以上问题,已经将答案提供在正文中,现在就来关注吧!如果还想获取更多有关税务政策相关内容,都可以到东奥会计在线实操就业频道查看。

情况一

未按规定期限纳税申报:每次扣5分

信用修复加分分值:

30日内纠正 涉及税款1000元以下的加5分,其他的加4分
30日后本年纠正 2分
30日后次年纠正 1分

情况二

未按规定期限纳税申报:每次扣5分

信用修复加分分值:

30日内纠正 涉及税款1000元以下的加5分,其他的加4分
30日后本年纠正 2分
30日后次年纠正 1分

情况三

未按规定期限纳税申报:每次扣3分

信用修复加分分值:

30日内纠正 2.4分
30日后本年纠正 1.2分
30日后次年纠正 0.6分

情况四

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已申报或批准延期申报的应纳税(费)款:每次扣5分

信用修复加分分值:

30日内纠正 涉及税款1000元以下的加5分,其他的加4分
30日后本年纠正 2分
30日后次年纠正 1分

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的;

上一评价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

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

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具体规定:

纳税人在评价年度内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的,即时评价时适用该指标。

在评价年度12月31日为非正常户状态,或在评价年度内非正常户注销的,年度评价时适用该指标。

信用修复标准

情况1:

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并由税务机关依法解除非正常户状态;

在被直接判为D级的次年年底前提出修复申请的;

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申请重新评价纳税信用级别,但不得评价为A级。

情况2:

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并由税务机关依法解除非正常户状态;

在被直接判为D级的次年年底之后提出修复申请且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申请重新评价纳税信用级别,但不得评价为A级。

信用修复标准

情况1:

在税务机关处理结论明确的期限期满后60日内足额补缴(构成犯罪的除外);

在被直接判为D级的次年年底之前提出修复申请的;

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申请重新评价纳税信用级别,但不得评价为A级。

情况2:

在税务机关处理结论明确的期限期满后60日内足额补缴(构成犯罪的除外);

在被直接判为D级的次年年底之后提出修复申请且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申请重新评价纳税信用级别,但不得评价为A级。

情况3:

在税务机关处理结论明确的期限期满60日后足额补缴(构成犯罪的除外);

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申请重新评价纳税信用级别,但不得评价为A级。

说明:因政策不断变化,以上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官方更新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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