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咨询时间 | 2021年11月9日 | 答复时间 | 2021年11月9日 |
| 咨询标题 | 我企业是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11月销售额超过了500万,需要什么时候去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 ||
| 答复内容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应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符合条件可以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除外);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时限结束后5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仍不办理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因此,您企业应当在第四季度所属申报期(即次年1月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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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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