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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销售蔬菜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既销
发布时间:2021-11-11

咨询时间 2021年11月10日 答复时间 2021年11月10日
咨询标题 纳税人销售蔬菜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如何享受蔬菜增值税免税政策?
答复内容     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蔬菜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蔬菜增值税免税政策。
文件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
答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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